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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遺囑是否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3.17W)

如何判斷遺囑是否有效?

如何判斷遺囑是否有效?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實具體體現在如下幾種情況中:

1 、脅迫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2、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3、被非遺囑人假造的遺囑; 

4 、被篡改的遺囑;

5 、遺囑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所立的遺囑。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在現實生活中,常見到丈夫立遺囑不經妻子同意便處分了全部夫妻財產,另外, 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撤銷。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1 、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 、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即可採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