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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能撤銷遺囑 | 什麼條件下代書遺囑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2.44W)

如何做能撤銷遺囑 什麼條件下代書遺囑有效

遺囑的設立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那麼,一般,在什麼條件下代書遺囑有效呢?此外,如果說遺囑的變更只是遺囑內容的部分修改,那麼遺囑的撤銷就是通過合法的方式把原來所立的遺囑的全部內容予以取消的行為,而在實踐中,如何做能夠撤銷遺囑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說明。

一、什麼條件下代書遺囑有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而代書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4)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二、如何做能撤銷遺囑

撤銷遺囑只能由遺囑人本人在生前親自進行,撤銷遺囑的方式要注意必須合法,一般來說,遺囑的撤銷既可用宣告原遺囑無效的方式,也可用立新遺囑的方式 撤銷,但採用發表宣告的方式撤銷原遺囑,必須遵照設立原遺囑的程式進行。

遺囑人生前對遺囑所涉及財產的實際處分視為原遺囑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例如遺囑人立遺囑把財產留給三個子女,但在生前將遺囑所涉及的該項財產變賣了,這種生前處分財產的行為在法律上視為遺囑的撤銷。

《民法典》規定: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的,其內容相互牴觸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如果遺囑人最後所立的遺囑內容同原立數份遺囑的內容相沖突, 應視為最後所立的遺囑撤銷原來所立的全部遺囑,但是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公證遺囑。即便公證遺囑不是立遺囑人最後所立的遺囑,公證遺囑也具 有最終的效力,它是立遺囑人在法律上最後意志的反映。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應該已經知道了,代書遺囑是立遺囑的方式之一,在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但是,有時候普通的代書人可能不能很好的在遺囑中表現您的意願,不能幫您規避法律風險。因此,當您需要立遺囑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用他們的專業特長為您立一份無後患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