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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 閱讀(1.52W)
如何判斷合同是否有效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影印、儲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是否具體、明確。
四、在簽訂合同時是否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情形。
五、合同內容是否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是否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