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同居>

解除了同居關係財產要怎麼分

同居 閱讀(2.11W)
解除了同居關係財產要怎麼分
解除同居關係時,如果是男女雙方共有的財產,按雙方所佔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也可以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
如果是個人所有的財產歸該所有人,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