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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解除同居關係 | 同居關係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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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解除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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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上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情況已經非常多,當感情破裂,同居人要怎樣解除同居關係呢?除了沒有結婚證,同居人的生活與普通夫妻沒有太大區別,也會有財產。解除同居關係時財產怎麼分割?本文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要怎樣解除同居關係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二、解除同居關係時財產怎麼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法院具體分割財產時,會充分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按照法律規定,非法同居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但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養,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另一方對其生前扶養較多,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適當分給其一部分遺產。

同居關係不受法律的保護,非常不利於當事人保護自己的權益。不過對於同居財產一般都是按照共有財產處理。解除同居關係時,發生同居財產分割糾紛的,可以聘請專業婚姻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至於當事人應該要怎樣解除同居關係,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瞭解答,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鹽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