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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解除同居關係的 | 同居財產怎麼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8.55K)

男女解除同居關係的,同居財產怎麼分割

兩個人同居就必然避免不了涉及到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債務問題,分手時最大的問題就是同居財產分割問題,是同居期間的所有財產都要分割還是各歸各的?那同居財產怎麼分割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同居財產怎麼分割

雙方解除同居關係時,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承擔:

第一、“約定優先”,雙方對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二、無約定的,對於同居期間購置的財產,原則上採用誰購買歸誰所有的原則(不動產除外,依《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已登記為準)。但對於雙方均有所出資,並且由雙方共同使用的財產的歸屬問題,通產按共同共有原則處理。

當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間,還必然要發生日常家務產生的債務,比如飲食、衣著、文化、娛樂、醫療、子女之教養等。對於這些日常家務,一般根據誰支出誰負擔的原則。

第三、對於一方在同居期間給予另一方一定的財物,適用合同法中關於贈與合同的規定,即贈予行為成立時,贈與物的所有權發生轉移。

此外,由於同居的當事人之間不存在配偶人身關係,因此不存在因為同居關係而發生的人身性質的權利變化。也就是說,如果同居期間一方生活困難的,另一方無須負扶養義務;如果同居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另一方不能基於同居取得遺產繼承權。

二、未婚同居違法嗎,犯法嗎?

未婚同居是否違法,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此時,對於形成事實婚姻的婚姻狀態,法律是給予保護的,此時的未婚同居並不違法。而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也就是說,未婚同居(無配偶)的雙方對是否選擇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雙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時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了,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在看完上述內容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同居財產怎麼分割了吧。實踐中,除了要處理財產問題,還要對債務問題一併作出處理,如果兩人未婚生育了子女的話,那麼也是要對子女的撫養作出處理的。本站小編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