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同居關係解除財產怎麼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2.53W)

同居關係解除財產怎麼分割

很多戀愛中的男女會選擇同居,共同生活。在同居生活中,兩人的財產往往是共同使用,物品也是共同購置。這就會產生同居財產的問題,一旦男女的同居關係解除財產怎麼分割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同居關係解除財產怎麼分割

財產問題法院在處理因同居關係而產生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案件時,一般會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即: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個人財產處理;不能證明為個人財產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二、同居關係解除子女撫養怎麼辦

同居關係子女應屬於非婚生子女,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所以,雙方解除同居關係時應當解決子女撫養問題,遵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為原則,各自承擔撫養費,並按照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支付孩子撫養費,直至孩子成年。同居關係不是一種正常婚姻形式,雖然有時候的確是按照合法婚姻對待的,但畢竟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沒有領取結婚證,在法律上總歸是有所欠缺的。

同居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

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由於我國法律並不保護同居關係,戀愛中的男女在分手解除同居關係後,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也就很容易產生糾紛。比如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贈與的貴重物品而另一方不給所產生的糾紛等。至於同居關係解除財產怎麼分割,就為大家解答到此,但願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