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同居>

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協議怎麼寫

同居 閱讀(2.3W)

同居財產協議是同居雙方對同居期間及同居之前所有財產進行約定所簽訂的協議。因此,同居財產協議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1、協議雙方的姓名、住址、年齡、婚姻狀態、身份證;
2、協議雙方對同居期間需要約定的事情進行的約定,如,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解除同居關係時財產的分割,同居期間子女的撫養情況。
3、協議時間,如該協議自簽訂時起兩年之內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關係時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協議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