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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涉嫌重婚罪有受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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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涉嫌重婚罪有受害人嗎

一、婚內涉嫌重婚罪有受害人嗎?

重婚罪中當然有受害人,受害人是原配偶,如果第三者不知情的話,第三者也是受害人。而且,重婚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案件的審理時間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所有刑事犯罪不可能沒有受害人,只不過受害人有的時候是自然人,有的時候是法人組織。只不過,極個別重婚案件當中,作為當事人的原配偶在發現對方重婚之後,居然也可以預設對方這種違法犯罪的行為,那除了受害者之外,其他人也可以舉報重婚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