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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涉嫌重婚罪起訴多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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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涉嫌重婚罪起訴多久受理

一、丈夫涉嫌重婚罪起訴多久受理?

對自訴案件民法院應當在1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並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

按照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被告人被羈押的自訴案件,應當在被告人被羈押後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有法定延長情形的,經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1個月。對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刑事自訴案件,應當在立案後6個月內宣判。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犯罪型別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對待重婚罪可以越過公安機關,由受害人自己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可是,按照自訴案件處理重婚的話,那就應該自行收集相關定罪證據,至於刑事法院受理自訴案件的時間,無論是重婚罪還是其他的犯罪活動程式法中規定的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