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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內涉嫌構成重婚罪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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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內涉嫌構成重婚罪犯罪嗎

一、在婚內涉嫌構成重婚罪犯罪嗎?

重婚是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無效婚姻的情形有什麼?

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第1款規定,“婚姻無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未根據《民法典》到有關部門登記辦理手續的也視為無效婚姻。

三、離婚需要賠償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了四種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只有具備上述情形,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出軌在法律層面上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但是已婚人士出軌的話,其實原配偶是可以要求當事人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但重婚就要比出軌的性質嚴重的多。婚姻生活的自由不是沒有界限的,公民的所有合法權利都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