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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如果缺席怎麼辦?

離婚 閱讀(2.07W)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如果缺席怎麼辦?

男方做出對婚姻不忠的行為後,女方身心受到摧殘,往往會提出離婚要求,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起訴離婚,請求法院判離。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會在不久後送達開庭通知書。而男方為了逃避,有時候會選擇不去出庭,那麼,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如果缺席怎麼辦?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具體瞭解。

一、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如果缺席怎麼辦?

由於離婚案件非同於一般案件,離婚糾紛除涉及到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關係外,還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穩固,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以避免造成一方當事人的訴權被剝奪,人身和財產權益被侵害等情況發生。

但是,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離婚缺席判決是可以的: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但如果是關於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後拒絕出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

二、起訴離婚如何繳納費用?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綜上所述,離婚訴訟涉及到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根本利益,原則上必須雙方到場。如果經過多次催促,一方拒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採取缺席審判的方式開庭。這樣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不出庭的男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