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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購買的房子只寫一方名字離婚後必須分割嗎

離婚 閱讀(7.93K)

一般情況下,婚後以共同財產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處理。所以婚後購買房子只寫一方名字,離婚時也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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