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婚後買的房子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51W)

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買的房子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