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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辦理離婚案一審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離婚 閱讀(1.83W)

一、律師辦理離婚案一審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律師辦理離婚案一審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正常情況下,離婚案件一般在一審開庭後的三個月內下達判決通知書。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離婚的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後,如案情不是很複雜,法院一般會按簡易程式來審理。如案情較複雜,法院會按普通程式審理。根據民事訴訟法律的相關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所以一審離婚案件,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要經過批准。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離婚二嬸訴訟時效多久?

離婚二審案件開庭會法院一般在兩個月出判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一般來說,對於二審的判決提起上訴的,應該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如果有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延長。如果是針對裁定提起的上訴,應該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0天內審結。

綜上所述,對於離婚案件來說,通常情況下會在立案後的三個月內進行審理庭下的判決通知書,但如果遇到上訴情況,那麼就會延長三個月的審理期,在二審立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