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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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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離婚

一般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離婚

這個要看案件的難易複雜情況了,具體分析如下:

1、離婚案件,調解為必經程式,如果調解不成,符合離婚條件的,法院應當判決;

2、如果案件簡單,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期限不超過三個月,如果適用普通程式,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如果案件複雜的,可以延長六個月;

3、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原告在判決生效後六個內不得再提起離婚訴訟;

4、判決書的下達:如果是當庭宣判,判決書在宣判後十日內下達,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時下達。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則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為原則進行判決。

2、夫妻書面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的,離婚時有權要求另一方進行適當的補償

3、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4、離婚時,如果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則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6、對於共同債務,在離婚時,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三、離婚時可以分割的財產有哪些?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財產型別:銀行存款(包括工資、經營性收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費)、現金、房地產、機動車輛、股票、公司股權、債券、智慧財產權收益、債權、有價值的字畫、各種金飾及傢俬、家電設施等等。

注意:下列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2、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

離婚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需要遵循以上的幾個原則,夫妻雙方可以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裁判。

起訴離婚的程式比較繁瑣,所以耗費的時間比較長,而且起訴離婚一次判決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原告對於法院一審的判決不服的話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來爭取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