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離婚案件開庭後一般判決書多久可以下來?

離婚 閱讀(2.61W)

這個要看合議庭的評議時間,法律對此沒有具體規定,只有對審限的規定。立案後,簡易程式三個月審結,不能延長審限,不能審結要轉為普通程式;普通程式六個月審結,如果案件複雜,經本院院長同意,可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離婚案件開庭後一般判決書多久可以下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