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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男孩怎麼判6歲

離婚 閱讀(2.06W)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由誰撫養孩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由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判決。6歲的孩子法院會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情況判定由誰撫養。
1、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法律規定情形的,可予優先考慮。
3、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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