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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歲半父母離婚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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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孩一歲半父母離婚怎麼判?

小孩一歲半父母離婚怎麼判?

現在已經有明確法律規定,夫妻所生孩子如果是在兩週歲以下的話,一般法院會判決給母方。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的法院會判處給父方撫養,例如:

(1)母方患有無法治癒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疾;

(2)母方有撫養孩子的條件,但是母方拒絕撫養,父方提出申請要求子女跟著父方生活的;

(3)因為一些其他無法克服的原因,子女沒辦法隨著母方的;

(4)雙方都同意由男方撫養的,那法院會直接將孩子判給父方。

二、離婚孩子一般判給哪方:兩週歲-八週歲

如果夫妻所生孩子是在兩週歲以上的話,如果雙方都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的話,法院會考慮幾種情況,再做出判決:

(1)夫妻雙方是否有做絕育或者是否已經喪失生育能力;

(2)兩人的孩子跟隨其中一方生活時間已經很長,如跟了另外一方會對孩子成長明顯不利的;

(3)一方有其他所生的子女,而另一方沒有的時候;

(4)子女隨其生活的好處明顯比對方的好或者另一方患有無法治癒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疾會對孩子造成成長影響的。

三、離婚孩子一般判給哪方:八週歲以上

因為此時孩子已經有自主思考的能力了,那法院會優先考慮孩子的意見,孩子自願跟誰就跟誰。當然如果夫妻雙方是友好分手,想要孩子輪流撫養的話,法院經過嚴格的審查發現並無不妥的情況下,也是會准許兩個人輪流撫養小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夫妻離婚,最受傷的肯定還是是孩子,要是雙方就孩子撫養問題上有爭議的話,法院一般會從多個角度來考察,一般情況下會將孩子判給更加合適更加能給孩子好的生活條件的一方。作為孩子的父母該履行的責任還是應該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