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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地未入保險工人臨時受傷怎麼處理?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21W)

一、小工地未入保險工人臨時受傷怎麼處理?

小工地未入保險工人臨時受傷怎麼處理?

不管是否能認定勞動關係,也不管認定工傷的可能有多低,建議趕快做“工傷認定”,因為這是案件定性為工傷的前提,“工傷認定決定書”是依法維護自己權益的關鍵材料。如果認定為工傷則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具體等當事人拿到“工傷認定決定書”。

二、工地受傷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在工地受傷,即使沒有籤合同,也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工地老闆也是需要賠償的,受害人可以通過如下方式獲得賠償:

1、收集相關證據:在工地工作並且是因工作原因受傷,然後申請工傷認定,最後獲得工傷賠償

2、可以依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要求加害人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三、工傷賠償專案、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30元/天。

2、要求:住院期間。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交通費工傷職工應選擇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所需交通費實行憑據報銷;

食宿費實行定額包乾與在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相結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費”實行定額包乾,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2、要求:經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治療。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根據北京市輔助器具專案和費用限額支付。

2、要求: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應由其就診的工傷醫療機構根據工傷職工傷殘及職業病狀況提出配置建議,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書。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七)護理費

1、標準: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要求: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

(八)生活護理費

1、標準: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如果真的遇到此類問題,不管是不是工傷,一定要先去做工傷鑑定,“工傷認定書”是之後依法維護權益的關鍵材料。在工地上班之前,最好要先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自己的一個保障,萬一遇到不測,還可以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