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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家漏水物業處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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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主家漏水物業處理流程有哪些

業主家漏水物業處理流程有哪些

如果業主家漏水的話,那麼物業需要積極配合業主房屋漏水的問題。在做好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調查分析主要包括:漏水的部位是公共部位還是專有部位,漏水的原因是房屋質量、自然耗損、人為原因還是不可抗力原因,維修方案及可預見費用規模。

1、首先分清是公共部位還是業主鄰里之間的專有部位漏水,即責任主體是誰。

如果是樓上樓下之間,因業主專有部位之間的相鄰關係導致的漏水,最常見的是樓上裝修(包括相鄰業主裝修)的防水工程沒有處理好導致樓下(隔壁)業主家受損。物業應做的工作是在做出正確的認定後建議業主協商解決,緊急情況經雙方同意可先幫助制止繼續漏水(有一方不同意則可免,合理費用先說好由誰承擔)。其後,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調解,如果因任一方原因不接受物業的調解,則建議受損業主依法通過法律程式解決,同時表明物業的態度:物業不是侵權責任主體,也不是維修責任主體。任一方業主不應因此拒繳物業費。物業可為受損業主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2、如果是公共部位漏水,再區分是否在開發建設單位的保修期內。

(1)如在保修期內,向業主解釋清楚維修(包括賠償)的責任主體應該是開發商,依據是房屋質保書。物業可以書面形式向開發商反映,要求其履行維修及賠償責任(賠償內容及金額由業主“舉證”即提供證明),注意儲存向開發商反映情況的送達證據。同時告之業主可自行向開發商主張權利。緊急情況物業要及時制止因漏水所產生的損失擴大,所發生的費用一定要注意儲存證據,以備日後向開發商主張。物業的應對歸納有三:一是向開發商反映,要求維修;二是及時制止防止損失擴大,發生的費用保留好證據。三是向業主解釋清楚責任主體及索賠物件。注意:儲存好上述行為的(送達)證據。

(2)如已超出保修期,一應向業主解釋清楚,公共部位的維修應由全體業主共同(通過使用維修資金方式)承擔(沒有維修資金的由全體業主出資);二是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委員會(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向社群)反映情況,要求組織使用維修資金。物業可提供維修方案,介紹維修資金使用的程式。

3、物業公司處理上述事宜一定要做到“痕跡管理”,保留證據。法律上所講的“事實”跟我們日常所理解的“事宜”的關鍵區別在於,法律上的事實不僅是指客觀存在的,而且一定要能”被證明“的事實,而日常所講的事實僅指”客觀存在“。物業公司的痕跡管理包括:

(1)有業主反映漏水後及時到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及處理的工作記錄(請業主簽字確認);

(2)向開發建設單位反映情況並要求質保維修的書面函告;

(3)緊急情況進行維修處理的工作記錄和費用記錄(材料費、零配件費、人工費等);

(4)向利益關聯業主、業主委員會或社群反映情況要求申請使用維修資金的情況說明及維修方案說明;

(5)嚮應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的業主送達書面函告的證據。

二、物業費糾紛業主敗訴不服提交的上訴訟該怎麼寫

上訴人(原審被告):某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某某

上訴人因某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糾紛一案,不服某某人民法院北民初字第某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人民法院做出的北民初字第1號判決;

2、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第一,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並有誤

(一)原判決“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法有效”,並以此認為原審原被告之間存在物業服務管理,其認定事實錯誤。

1、《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六)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雖然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但是合同中既沒有明確服務標準、服務費用,也沒有約定服務起始時間,事後雙方也沒有任何補充約定。也就是說,合同最根本的條款不具備,合同內容根本就不具備應有的法律效力

2、事實上,被上訴人某某物業公司自始至終根本就沒有對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其根本就沒有開始服務,更談不上退出的問題。某某物業公司與開發商某某房地產公司同屬一個法人代表,其在小區內的工作只是開發商售後服務。某某物業公司只是在業主入住的時候,利用其強勢地位迫使業主預交半年物業費(含電梯),而其與業主之間根本就沒有交納物業費及服務開始時間的約定,也沒有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其收費屬於無權收費,應該予以返還給上訴人。

3、《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於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被上訴人某某物業的進駐既沒有通過投標方式,也沒有通過經行政部門批准採取協議的方式,顯然違法。

在物業費糾紛敗訴之後,如果不服法院相關的結果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狀。上訴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的相關身份資訊,同時寫明上訴的具體理由或者寫明發現的新案情或者新原由,法院在審查之後會決定是否進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