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夫妻雙方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在財產分割上達不成一致的意見,尤其是對房屋的分割有爭議。在房價持續攀升的城市裡,房屋問題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是一個最大的問題。那麼,離婚時房產怎樣分割?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時房產怎樣分割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的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這和第一種情況實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的
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注意:
(1)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
(2)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3)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未償還貸款部分除去。
二、離婚時房產是怎樣分割的
1、還未取得產權或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1條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宣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權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這類房屋包括當事人用標準價購買的擁有部分產權的房改房以及當事人購買的但在離婚時還未能辦理產權的各類房屋。
2、一方在婚前已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產權證,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屋產權都應歸該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後用共同財產支付了部分的購房款,也不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只是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有權就這部分用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獲得補償。
房產的價值是比較大的,因此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往往就會對房產的分割產生糾紛。而具體說來,夫妻離婚時房產怎樣分割呢?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在這方面產生了糾紛的話,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你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