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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合同效力 閱讀(1.44W)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屬於無效;
2、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且沒有取得法定代理人所同意簽訂的,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的則合同無效。
3、通過惡意串通的手段,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所簽訂的買賣合同屬無效。
4、以合法事實去掩蓋非法目的買賣合同屬於無效。
5、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買賣合同屬於無效。
6、經過司法單位和行政機關依法判定、並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房屋的買賣合同屬於無效。
7、出賣人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的許可證明,就與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屬於無效合同。
8、其他一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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