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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後財產後果如何處理

合同效力 閱讀(2.34W)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也就是說,合同無效的救濟方式就是返還原物、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1、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上訴。
2、如果對判決無異議,即認可合同無效,有實際損失的,可根據雙方過錯承擔相應責任協商解決。
3、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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