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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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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租賃合同中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時效為1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徵是怎樣的?

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徵。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係,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當事人只要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賃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根據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以劃分為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動產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

根據法律對租賃是否具有特殊的規定,可以將租賃劃分為一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於一般租賃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別要求的租賃,例如。房地產管理法律對房地產的租賃、海商法對船舶的租賃以及航空法對航空器的租賃等都有特殊的規定。

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確定期限,可以劃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間,沒有約定租賃期間的則為不定期租賃。對於不定期租賃,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依自己的意願隨時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應預先通知對方。但是,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間,租賃期間都受20年法定期間的限制。

在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的情況下,因為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給一方造成了損失的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拿上起訴狀和個人的身份證件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