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租賃合同糾紛民法典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同糾紛 閱讀(1.32W)

一、租賃合同糾紛民法典》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租賃合同糾紛民法典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租賃合同糾紛《民法典》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的法律要件

訴訟時效要件是指適用訴訟時效的要件。

1、須有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也就無從適用訴訟時效。

2、須有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於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

3、怠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致使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使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事實,訴訟時效還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後繼續計算。

三、民法典租賃合同糾紛的法院管轄

民法典對租賃合同糾紛是否屬於專屬管理沒有作出規定。而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糾紛不適用專屬管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因為租賃合同發生糾紛,並且想選擇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那麼需要及時向法院起訴,否則一旦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自己將面臨敗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