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取得三證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糾紛怎麼處理?
處理建設施工合同效力糾紛的方法是:
1.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3.仲裁,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
4.訴訟,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二、合同效力糾紛幾種主要型別有什麼?
(一)、無效合同糾紛。
是指因合同的無效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如合同無效後,合同當事人因各自返還因合同而取得的財產發生的糾紛,合同無效責任應由何方承擔,承擔多少之糾紛等等。
(二)、有效合同糾紛。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後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
1、口頭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口頭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口頭合同雖然簡便易行,但因為沒有書面的證據,所以,一旦發生糾紛是不易獲得解決的。
2、書面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書面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合同糾紛是書面合同糾紛。
(三)、國內和涉外合同糾紛。
這是從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來劃分合同種類的。
1、國內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國內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國內合同糾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決糾紛來說,單純從程式角度要容易得多。
2、涉外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涉外合同糾紛因為具有涉外因素,解決糾紛時要比國內合同困難得多。
解決建設施工合同效力糾紛最有效的方法是去人民法院起訴,合同效力糾紛的型別包括無效合同糾紛,有效合同糾紛,國內和涉外合同糾紛。其中無效合同糾紛是指,由於合同的無效引起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合同無效之後,當事人需要各自返回因合同而取得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