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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合同訴訟管轄地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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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貨物合同訴訟管轄地是哪裡?

貨物合同訴訟管轄地是哪裡?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登出城鎮戶口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確定管轄;雙方均被登出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訟證據儲存的具體要求

1、對《合同書》及有關協議,以及當事人約定納入合同內容的有關資料。這些書證直接證明了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以及合同的具體內容。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你向對方履行了合同的證據。交付貨物的要有收據,交款的要有發票或其它收款賃證。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傳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異議。但有可能,均應予以完整保留。尤其對於產品質量異議與解除合同的通知務必以書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簽收、或郵寄、或以電話方式作出,同時進行電話錄音。

涉及到貨物合同訴訟的相關情況,應當按照雙方合同中約定的條款來執行,特別是一方存在違法的行為,或者違反合同條款的,可以首先協商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就需要通過司法程式來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