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借款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是哪裡?

合同糾紛 閱讀(2.55W)

一、借款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是哪裡?

借款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是哪裡?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指爭議的合同義務是以給付貨幣為內容。最為典型的合同義務為給付貨幣的是借款合同。如果貸款方起訴借款方要求還本付息,爭議標的則為借款方負有的向貸款方歸還本金和利息的義務,接收貨幣的一方,就是貸款方,此時貸款方可以其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向該地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合同中,貸款方需劃出借款或借款方需歸還借款,雙方都有可能成為接收貨幣的一方,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有可能成為接收貨幣的一方,也都有可能成為合同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如果借款方在借款合同簽訂後,貸款方違約未交付借款,借款人起訴要求貸款人發放借款的,爭議標的就是貸款方負有的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義務,接收貨幣的一方就是借款方,此時借款方可以以其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向該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借款方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

二、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1、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綜上所述,日常生活中人們之間借款往來很常見,因為借款合同糾紛走法律程式的,應當先確定管轄法院。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條款執行。沒有的話,可以去借款合同簽署地、履行地及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訴,這些法院原則上都具備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