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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管轄地是哪裡?

行政訴訟 閱讀(1.49W)

一、虛假訴訟罪管轄地是哪裡?

虛假訴訟罪管轄地是哪裡?

虛假訴訟罪是公訴案件,是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管轄的。證據確鑿構成犯罪的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在虛假訴訟罪的管轄設計上,完善刑事立法。嚴格遵守刑事案件職能管轄權的一般基本原則,無需偵查手段就可查清事實的刑事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擴大公益訴訟的範圍,設定虛假訴訟民事侵權高額損害賠償制度。對能夠確定的此類嫌疑案件,可以在立案大廳予以公示,以表明法院已對此類案件引起高度重視。對虛假訴訟者起到預防嚇阻作用,儘量促使虛假訴訟者放棄罪惡念頭。

二、虛假訴訟的刑事處罰措施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罪可以是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述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三、刑事訴訟中指定管轄程式是什麼?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應當在審限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爭議的人民法院分別逐級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應當在開庭審判前將指定管轄決定書分別送達被指定管轄的人民法院及其他有關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級人民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轄決定書後,不再行使管轄權。對於公訴案件,應書面通知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並將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時書面通知當事人;對於自訴案件,應當將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轄的人民法院,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指定有管轄權的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虛假訴訟情節嚴重的,也可能構成犯罪,這是刑事犯罪,管轄應該由虛假訴訟發生地的法院受理。如果存在管轄異議,法院可以移送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