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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公務員工資工齡認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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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工作是為了掙到工資後養家餬口,那麼,我們就需要知道工資的不同組成,其中,工齡工資是重要組成部分,工齡工資有工齡的長短計算得出,人社公務員工資工齡認定有哪些規定呢?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相關問題。

人社公務員工資工齡認定是怎樣的

一、工齡

所謂工齡,即指了工從事腦力或體力勞動,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齡。這就是說,工齡總是伴隨著依賴於每個職工為社會勞動而存在,而且必須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的來源。由於工作性質和計算口徑不同,工齡又分為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叫工作年限)。

二、一般工齡

一九五三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38條指出:“一般工齡係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如在參加工作前當僱工、在私營商店當店員、給私人當保姆等,都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這就說明,從一定意義上講,能否計算一般工齡,是衡量一個人是勞動者還是剝削者的標誌。

三、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係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連續或可以合併計算的工作年限。一九五三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中在解釋一般工齡之後接著指出:“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一九五八年公佈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才將“本企業工齡”改為“連續工齡”。連續工齡的提法,合法地解決了職工除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外,凡因組織原因,在本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工作的,都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連續工齡不僅包含了本企業工齡,而且容納了本企業工齡不能容納的內容。因此,連續工齡就取代了本企業工齡。在不斷地實踐過程中,人們在瞭解連續工齡的內容,掌握計算連續工齡的政策和方法的基礎上,已經逐步地將“連續工齡”省略為工齡。

以上就是我們對人社公務員工資工齡認定的一些解答,工齡一般分為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兩部分, 而工齡能否計算,能有效區分出你是勞動者還是剝削者,我們一般所說的工齡,其實是指連續工齡,連續工齡又是取代了企業工齡得來的,瞭解這些知識,對您詳細的掌握工齡工資有一定幫助,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