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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的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

工傷認定 閱讀(1.98W)

國家公務員的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

國家公務員工傷賠償制度是從2004年開始經國務院頒佈正式施行的。這意味著我國的工傷制度開始成熟,是我國廣大勞動者的福音。而公務員是一種較為容易收到工傷的人群,對於工傷制度的相關了解就尤為必要,下面本站的小編將帶你充分認識“國家公務員的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

公務員受到工傷的認定辦法與程式,同樣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規定的程式執行,只是費用由所在單位支付。同時,有許多地方已經將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等納入了工傷保險範圍,受《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規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五條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將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範圍 》

為保障國家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時能夠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的權利,從2016年1月1日起,七臺河市將國家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員納入工傷保險範圍,工作人員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其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待遇標準,按照《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和《黑龍江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繳納工傷保險費,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所需資金由財政統一安排,繳費費率為本單位在編人員工資總額的0.3%,目前參保人數約3200人。這一舉措不僅擴大了工傷保險覆蓋面,更大大降低用人單位和工作人員的工傷風險,切實保障了職工的工傷保險合法權益,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打下堅實基礎。

《關於河南省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5]25號)

(一)機關工作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交通事故、失蹤、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傷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的,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可適當延長申請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90日。

(二)機關單位未按本條第(一)項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機關單位存在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機關單位未在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機關單位負擔。

(五)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機關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機關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六)機關工作人員於2014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未超出《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時限的,按照《條例》規定辦理工傷認定。

(七)機關工作人員於2014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已經超出《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時限的,由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稽核同意,統一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工傷確認手續。

在上文中,本站的小編針對“國家公務員的工傷認定程式是怎樣?”這一問題為您總結了三方面:工傷認定有效時限、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及相關條件限制,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確定傷害的三十日內一定要向有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超出時間限制,則無法認定為工傷。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但是工傷認定程式還是相當複雜的,建議您在本站諮詢工傷認定方面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