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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拍賣和司法拍賣的區別是什麼?

資產拍賣 閱讀(1.97W)

一、破產拍賣和司法拍賣的區別是什麼?

破產拍賣和司法拍賣的區別是什麼?

司法拍賣是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財產,在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義務時,依法以公開競價的方式賣與出價最高的競買人,並用所得金額清償債務的執行行為,為人民法院執行程式中的一種強制處分措施。破產財產拍賣是指管理人將破產財產以拍賣方式轉變為金錢財產的行為或過程。

1.拍賣主體不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司法拍賣的拍賣主體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執行法院;《企業破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六)項規定,破產財產拍賣的拍賣主體為法院指定的破產案件管理人。

2.拍賣基礎不同。司法拍賣的基礎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例如生效判決及執行公證文書等;破產財產拍賣的基礎系根據《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的經債權人會議通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生效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3.強制力不同。司法拍賣是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時的司法強制拍賣,法院依職權進行拍賣,是人民處理民事糾紛過程中公權力的集中體現;而破產清算案件的審理作為一種法定清償程式,各方利益博弈更為充分,債權人對破產財產變價拍賣享有高度的知情權和決策權,未經債權人會議的授權,管理人不得超越或偏離變價方案內容對破產財產進行處置。

二、破產清算還能拍賣嗎

可以進行拍賣的。

破產拍賣的前提是破產。破產是指債務人在不能清償全部到期債務時,經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有管轄區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依法宣告債務人破產,並將債務人的全部財產公平清償給所有債權人的程式制度。而破產拍賣實際上是將破產財產中的非金錢財產變為金錢財產的一種變價方式,是反映將破產財產以公平競爭的方式,確定其財產的價格,並將其出賣給出價最高的購買者的一種特殊買賣方式。

我國的拍賣的種類是多種多樣的,無論是何種型別的拍賣,都是要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尤其是在涉及到我們自身的拍賣的利益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