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創業環境日趨成熟,很多人有了一定實力後成立公司。在我國的公司型別中,有限責任公司是主要的一個,這樣的公司不公開上市,規模往往較小。成立公司是一件大事,那麼,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式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式是怎樣的?
1、核准名稱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2、提交資料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
(6)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7)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3、領取執照
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項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註冊完成。
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綜上所述,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具備一定條件,即股東人數合格、出資額符合要求、有經營場所等。股東首先要辦理核名,然後提出設立登記,準備的材料有申請書、驗資報告、公司章程等。經過工商局批准,符合要求的,會發放營業執照,這樣企業就依法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