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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式是什麼?

公司設立 閱讀(3.21W)

公司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人想要建立有限公司首先要了解的就是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式。那你知道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式是怎樣的嗎?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介紹相關內容。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式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式包括七個環節。

(1)簽訂發起人協議。發起人協議是指發起人之間就設立公司事項所達成的明確彼此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發起人協議在法律上被視為合夥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2)訂立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①公司名稱和住所;

公司經營範圍;

③公司註冊資本;

④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⑤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⑥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公司法定代表人;

⑧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3)特殊情形下的行政審批。公司設立一般實行準則主義,即只要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無須行政機關審批,就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而成立。

(4)發起人繳納出資。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a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貴任。

(5)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6)申請設立登記。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申請設立登記。

(7)領取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等事項。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式的問題,希望能夠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問題,如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是什麼?在設立的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請聯絡我們本站,我們會為您詳細解答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