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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怎麼遣散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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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破產或者是解散的,勞動合同終止,這種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具體的經濟補償標準如 下: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企業倒閉怎麼遣散員工?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你可以根據你們的工作情況來計算具體所應支付給你們的補償。

其次,如果就此產生爭議的話,具體的解決途徑為: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如果當 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上文中為大家介紹了企業倒閉怎麼遣散員工的處理方法,一個企業的倒閉是每個員工都不願看到的,企業正確處理好員工的安置問題尤其重要。根據員工不同的工作年限得到的補償金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在實踐中和企業就遣散的一些問題發生爭議,大家最好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