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倒閉企業員工有喪葬費嗎?

經營管理 閱讀(1.72W)

企業倒閉後可依法申請破產來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而公司的按債權進行清償也有相應的順序及比例。作為企業員工,最關心的應該就是企業破產後如何對員工進行安置,企業的破產資產又是如何進行分配的?那麼,倒閉企業員工有喪葬費嗎?企業倒閉對員工有哪些影響?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解答!

倒閉企業員工有喪葬費嗎?

一、倒閉企業員工有喪葬費嗎?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我們知道企業倒閉後,會對職工進行相應的安置和補償,但是並不包括喪葬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佈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

二、企業倒閉欠債怎麼辦

當工廠欠款倒閉時,我們應該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力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欠款倒閉的工廠採取對應措施。具體可採取如下做法:

(1)立即起訴至法院維權。

(2)在起訴的時候申請法院凍結公司的所有資產。

(3)待判決生效之後再向法院申請拍賣其資產。

當工廠欠款倒閉後,債權人可及時起訴至法院,根據法律程式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在進行破產清算時,破產財產的清償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後階段。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的破產財產的範疇,包括了債務人的擔保財產;屬於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該擔保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企業破產的相關內容。那麼倒閉企業員工有喪葬費嗎?根據上述內容,企業破產後並沒有喪葬費補償。按照企業破產財產比例,員工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在簽訂勞動合同期間購買的失業保險等等也可獲得相應的保險補償,即使企業破產仍需對職工工傷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支付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