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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員工工資怎麼辦?

破產清算 閱讀(2.2W)

企業倒閉員工工資怎麼辦呢?這時我們不能坐以待斃,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途徑採取合法手段追討屬於自己的工資,所以要如何採取手段?怎麼採取手段呢?要解決“企業倒閉員工工資怎麼辦”這個問題,下面跟隨本站來尋找答案。

企業倒閉員工工資怎麼辦?

一、解決方案

(一)勞動者與公司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可以解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權益

(二)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一)協商解決無效採取相關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零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法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步驟,報國務院備案。

(二)拖欠工資以及福利的計算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三)公司破產對於債權人相關執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第八十二條 下列各類債權的債權人蔘加討論重整計劃草案的債權人會議,依照下列債權分類,分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

(二)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第一百零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就債權債務的處理自行達成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認可,並終結破產程式。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第一百二十七條 債務人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實的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情況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以罰款。

債務人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的,或者偽造、銷燬有關財產證據材料而使財產狀況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本法施行後,破產人在本法公佈之日前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清償後不足以清償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的特定財產優先於對該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受償。

由此可見對於“企業倒閉員工工資怎麼辦?”這個問題還是有法可依的,若是初步的協商解決不成,還可以走法律程式,並且員工可以通過《公司破產法》中的相關規定一步步捍衛自己的工資福利,想了解更多的企業相關知識以及維護人身權益相關知識嗎?請關注本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