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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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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於公司的方面的法律規定大家肯定都會知道一些,公司法在我們國家是不斷的更新的。對於公司我們都知道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無限責任公司,另一種則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我們國家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有什麼規定呢?

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有什麼規定?

一、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有什麼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人數分為兩種情況:一般情況下,法定股東人數必須是2個以上50個以下。特殊情況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受股東人數必須2個以上50個以下的限制。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相應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公司法》第二十四條 股東人數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法律規定

公司法明確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之所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作出限制,考慮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組成的,股東人數不應少於二人;有限責任公司有資本聯合的因素,同時還有在相互瞭解、相互信任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結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稱的人合因素,這就要求股東人數不宜過多;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較為封閉的,在股東人數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規模不大,有股東人數限制,適宜於公司決策和經營。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既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最初股東,也包括在公司設立後由於新增出資、轉讓出資、公司合併等原因新增加的股東,也就是股東總數不能突破最高限額。對於股東人數最低限額的要求,不包括對國有獨資公司的要求,因為對國有獨資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別規定。

對於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我們國家是這樣規定的,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應該是兩人到五十人之間。所以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數最少是兩個人,最多是五十個人。我們國家這樣規定就是為了使公司更加多樣化有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