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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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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規定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規定是什麼?

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要求沒有特別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組織,股東完成出資後就取得股東資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九條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檔案,申請設立登記。

二、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是什麼?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沒有規定下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可以為1個或50個以下股東,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1)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股東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記載公司組織、活動基本準則的公開性法律檔案。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由股東共詞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公司章程所記載的事項可以分為必備事項和任意事項。必備事項是法律規定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須記載的事項,或稱絕對必要事項;任意事項是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記載的事項,包括公司有自主決定權的一些事項。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的人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資格的獲得方式並不是特別的清楚。實際上股東就是通過自己的資金投資,從而獲得股東的身份。所以最重要的一個步驟就是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