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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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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規定是什麼?

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明確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之所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作出限制,考慮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組成的,股東人數不應少於二人;

2、有限責任公司有資本聯合的因素,同時還有在相互瞭解、相互信任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結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稱的人合因素,這就要求股東人數不宜過多;

3、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較為封閉的,在股東人數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規模不大,有股東人數限制,適宜於公司決策和經營。

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既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最初股東,也包括在公司設立後由於新增出資、轉讓出資、公司合併等原因新增加的股東,也就是股東總數不能突破最高限額。

對於股東人數最低限額的要求,不包括對國有獨資公司的要求,因為對國有獨資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別規定。

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按照法律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交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我們國家《公司法》當中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比如說《公司法》第23條當中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要具備一定的條件,而在人數方面就必須要達到兩人以上5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