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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後需要登出嗎

兼併收購 閱讀(1.27W)

不需要。被合併公司並不意味著必須要解散和登出,如果說公司被合併之後需要登出的話,也可以直接向原來的登記機關申請,一般公司登出是需要由股東大會進行決策的,不過在一般的情況中,公司合併之後另外一個公司就不會存在了,但是並不意味著以前公司的所有專案都會消失。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
(四)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合併後需要登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