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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地稅登出需要租賃合同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4.84K)

分公司地稅登出需要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是公司繳納印花稅的憑據之一,至於是誰繳納這個印花稅需要看合同簽訂的主體。如果是總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需要總公司繳納;如果是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需要分公司繳納,且分公司有可以管理的財產才可以。

分公司地稅登出需要租賃合同嗎

法律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