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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了還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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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登出了還可以起訴嗎?

公司登出了還可以起訴嗎?

企業登出後,一般不能再起訴。如果公司是依法登出的,不再承擔任何債務,也不能作為訴訟的主體。但如果公司是未經依法清算即登出的,則公司的債權人可以以清算組成員為被上訴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三條

清算組成員從事清算事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或者債權人主張其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公司已經清算完畢登出,上述股東參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直接以清算組成員為被告、其他股東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二、公司登出注意事項有哪些?

1、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出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2、債權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項: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建議保留送達回執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

3、合法安置勞動者。

登出公司不屬於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及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具體情況視合同內容及勞動者實際情況各有不同。

公司登出之後不可以再起訴,進行公司登出時,需要注意登出的時間,從公司清算結束之後開始計算,一個月內需要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還要注意通知債權人,並及時向社會發布公告。合理的安置公司的勞動者,也是公司登出後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