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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銷了還能登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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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被吊銷了還能登出嗎

公司被吊銷了還能登出嗎

還能。公司被吊銷後不僅可以登出,而且是必須要去登出。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二、公司登出要經過哪些程式

公司停產歇業,喪失經營能力後只有經過合法的清算、登出程式,公司才能從法律意義上消滅,公司及負有清算責任的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的法律責任。

(一) 公司內部作出解散決議。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後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二) 到工商局申請進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其次,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製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 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四) 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後,製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其次,製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五) 到工商部門辦理登出登記。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滅都以登記為要件,完成清算程式之後,只有進行登出登記,公司的債權債務才會消滅。

公司在被有關部門進行吊銷以後,是必須要去辦理登出手續的。辦理登出手續需要對公司的資產以及相關的稅務進行處理。有罰款的需要繳納罰款,在處理完畢以後,才能夠去工商局進行正式的登出公司。只有公司正式登出主體資格才會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