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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了還能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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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登出了還能勞動仲裁嗎?

公司登出了還能勞動仲裁嗎?

公司登出了之後仍然可以仲裁。如果公司已經登出了,其公司法人的資格和地位也消失,所以無法起訴公司法人。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將接受清算資產的股東列為被申請人申請仲裁。如果公司還在破產清算階段,企業法人的地位仍然存在,那麼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仍然可以將企業法人列為被申請人。

公司營業執照登出,公司法人主體資格消亡,不能再起訴。可以抓緊申請仲裁,立案後,到工商局備案,減緩公司登出的流程和速度。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申訴人是員工的,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

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二、公司登出證明在哪裡開?

公司登出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公司登出登記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登出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下級公司登記機關在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公司登記工作。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不受非法干預。

企業在申請簡易登出登記前,應主動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廣東)”《簡易登出公告》專欄向社會發布擬申請簡易登出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資訊的公告。企業無需支付任何公告費用,也無需再用其他方式釋出公告。

公司被登出了,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公司的登出證明需要到公司登記機關開具,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他公司收購時,要去原來的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終止公司法人的資格。公司登出登記應該在本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需要攜帶相關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