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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起訴案子可以登出嗎

經營管理 閱讀(6.43K)

公司在訴訟過程中不宜進行登出登記,這樣既不利於債權人權益的保護,也影響公司的合理清算及股東有限責任的承擔。依法合理地進行公司清算,全面徹底地處理公司債權債務後再進行登出登記才是最佳的公司退出市場方式。
為了保護各方面的權益、方便後續清算以及股東責任的承擔,公司在訴訟過程中,在參與官司時,最好不要進行登出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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