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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登出了起訴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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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出登記後,法人資格終止,訴訟主體資格也隨之不存在,不能再成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為此,一般將會根據不同情況來確定訴訟主體:
1、企業被登出登記時,清算主體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門承諾企業登出登記後遺留的債權債務由其負責的,債權人可以做出承諾的清算主體或第三人為被告,要求其承擔清償責任。
2、企業未經清算即被登出登記,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門的登出登記中承諾償債,債權人既可以對清算主體或承諾償債人擇一而訴,要求其承擔清償責任;也可以二者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擔共同清償責任。
3、被登出登記的企業為債權人的,如有權利義務承受人,可應其申請直接變更其為訴訟主體;無權利義務承受人或權利義務承受人表示不參加訴訟的,終結訴訟。

公司被登出了起訴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六十四條

企業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並登出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登出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