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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與商鋪糾紛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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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公司與商鋪糾紛怎麼解決?

物業公司與商鋪糾紛怎麼解決?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投訴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業主通過以上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5.注意事項

商鋪業主不得因為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而拒交物業管理費,這是錯誤的做法。因為在商鋪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公約後,雙方就形成了一種服務合同關係,因此業主都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交納物業費。因為物業管理費事物業公司開展物業服務所需要的一項保證資金,如果業主不按時交納,必定會造成物業公司因經費不足,而無法更好地開展服務,繼而造成服務質量的下降的現象。因此,無論是從業主想督促物業公司提高物業服務質量角度來說,還是從法律的規定來看,業主都應當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如果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有權起訴業主。此時,業主可以以物業服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二、小區糾紛找誰解決?

小區糾紛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找居委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找法院進行起訴。小區糾紛作為民事糾紛,解決糾紛的方式也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解決糾紛處理方式。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小區的住戶之間發生糾紛,可以先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找居委會進行調解。若是調解還是無法解決矛盾,可以請求仲裁機構介入。最後的辦法就是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