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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房屋建築質量糾紛律師

物業糾紛 閱讀(1.29W)
物業房屋建築質量糾紛律師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建築質量鑑定包括哪些方面




    1、施工周邊房屋糾紛鑑定;



    2、房屋結構可靠性鑑定;



    3、房屋完損等級評定;



    4、房屋裝修質量檢測和鑑定;



    5、自然災害損壞房屋檢測鑑定;



    6、超過使用年限房屋損壞鑑定;



    7、安裝廣告螢幕等裝修加固改造前的效能鑑定;



    8、“五無工程”房屋的質量檢測鑑定;



    9、特種營業的房屋質量安全年審鑑定;



    10、公共場所及特種營業場所申請、變更營業執照等安全鑑定;



    11、因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承重構件承載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鑑定;



    12、建築物的年限鑑定;



    13、房屋主體工程質量、結構安全性、構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質疑時的複核鑑定;



    14、改變使用用途、拆改結構佈置、增加使用荷載、延長設計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層數可靠性鑑定;



    15、司法仲裁委託鑑定;



    16、房屋地基基礎下沉定期監測;



    17、災後建築物鑑定;



    18、鋼結構工程等各種大型及特殊結構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鑑定;



    19、校舍抗震鑑定;



    20、圖紙複合、樓板承載能力驗算鑑定等等。